遭遇拆迁,为什么一定要“先补偿、后拆迁”
播放 105次 发布日期:2018-01-31 来源:未知
在现实的拆迁过程中,拆迁方往往在和被拆迁户达成协议后,就会选择将被拆迁人的房屋迅速拆迁,而补偿协议中所约定的补偿并未给予被拆迁人,或者是只是给予被拆迁人很少的补偿。那么拆迁方这种做法是否属于合法的呢?被拆迁户会有哪些风险呢?说房网靳双权律师给广大被拆迁人作出如下解答:
首先,国务院出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7条明确指出,“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因此说,那种没有给予补偿或者给予很少补偿后就拆除被拆迁人房屋的行为属于违法的。那么既然是“先拆迁、后补偿”是违法行为,那地方政府为什么要冒着违法的风险去做呢?这肯定是有原因的。
一、节约拆迁实际支出
在现实的拆迁过程中,拆迁方往往会通过和被拆迁人先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方式,以此达到拆除被拆迁人房屋的目的,这就是属于现实拆迁过程中“协议拆迁”。虽然在拆迁时,由于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被拆迁人是属于同意的,但是此时被拆迁人并没有拿到相应的补偿,或者说只是拿到补偿中很少的一部分。因为被拆迁人的房屋已经拆除,因此被拆迁人在日后的补偿谈判中想获得合理的补偿的困难是非常大的。此种情况下,拆迁方会冒着违法的风险拆掉被拆迁人的房屋。
二、拆掉房屋,被拆迁人在谈判中会处于劣势
处于弱势地位的被拆迁人之所以能够和势力强大的拆迁方进行谈判,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被拆迁人手头的房屋,只要房屋在,提高补偿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但是一旦房屋被拆了,那么被拆迁人在谈判中的筹码就变得非常少,被拆迁人想要获得相应的补偿的难度就会大大增加,这对被拆迁人来说是非常不利的。拆迁方之所以要先搬迁后补偿,主要原理就在于只要把你的房子拆了,后面说补偿事宜的主动权就在拆迁方手中,被拆迁人很难有还价的余地。所以,在没有拿到补偿的前提下,一定要保住自己的房子。
三、拆迁方获得更大的话语权
综上,只要是房子拆了,在日后的谈判中,被拆迁人就会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因此,拆迁方会千方百计的利用各种方法将被拆迁人的房屋拆了,只要房子没了,被拆迁人维权的难度就会相当大。诚然,拆迁方这种做法是违法的,但是这种违法行为给其带来的收益是巨大的,因此在实践中拆迁方通常都是实行“先拆迁、后补偿”的方式。当房屋被拆迁后,被拆人在此后的谈判中获得补偿的谈判余地就会被极度压缩,想要获合理的补偿只能是难于上青天。
以上就是拆迁方为什么会选择“先搬迁、后补偿”方式的原因了,因此,当被拆迁人遭遇拆迁时,应该坚守“先补偿、后拆迁”的法律原则不动摇,积极按照法律的规定维护自己的权益,以防受到拆迁方的不法手段的侵害,最终获得合理的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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