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里到底藏着多少“猫腻”
播放 78次 发布日期:2018-01-26 来源:未知
房屋实际与沙盘模型判若两物、签买卖装修“双合同”规避政府限价、承诺的学位不见踪影……一些开发商、房产中介等卖家利用自身资源信息优势,为购房者设置了多个“陷阱”,埋了多少“坑”,房屋买卖里究竟有多少“猫腻”?
面积“缩水”本是欺诈,说成计算错误,千万不要相信售楼员的口头承诺
2016年,佛山的林先生购买当地一楼盘期房,由于相中户型无样板间,售楼员称可看两房户型的3D房屋模型,除少1间房外,其他都一样,得房率80%。其出示的买卖合同样本,其附件注明公摊系数为0.265268。
房屋建成后,林先生发现房屋情况与此前相差甚远:实际空间与户型图严重不符,面积数据不一致,承诺飘窗根本没有,得房率尽有68%左右。
开发商辩称,在售楼处已有提示,该层房屋没有飘窗,3D模型仅作展示功能用,细节以最终交付实物为准,从未在任何文件中宣传80%得房率。至于数据不一致,主合同已明确房屋各相关面积,说明公司并未故意隐瞒,属于计算错误。
虚假宣传,房企应承担赔偿责任,但肯定不会爽快赔偿,会“磨叽”到底,甚至对簿公堂,意图让买房者知难而退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该开发商的房屋3D模型和户型图并未反映实际情况,销售人员在推介时还涉嫌虚假宣传。在签订正式合同时,开发商并未作提醒和解释。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但是,在房管局介入的情况下开发商与林先生沟通未达成一致意见,开发商表示,如果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公司会遵从法律判决执行。
“制造抢购恐慌气氛”“买房加装修”“隐瞒关键信息”卖房“套路”多,购房者防不胜防
房屋买卖中,卖方有意无意设局、玩套路现象屡见不鲜。
第一,捂盘销售,甚至花钱雇人捧场,制造购房者排队疯狂抢购假象,让真实购房者产生恐慌焦虑,匆匆忙忙订房签合同。
上述林先生说,签合同时,开发商组织了200多名业主集体排队,售楼员直接将翻至签名页面,未作其他说明直接让业主签名,根本没有时间看合同内容。
第二,房企为规避政府限价,强制带装修,一次签买卖合同和装修合同,高于备案价卖房。而且都是精装修的价格,70多平的房子,装修总价在50万以上。三成首付里也包括装修款的三成。购房者初次购房成本被大大提高。
第三,二手房交易中隐瞒学位被占用、信贷抵押、存有纠纷以及发生过恶性事件等关键事实。
开发商玩“两面派”,一边营销广告可劲吹,一边在合同中说以实物为准,买房维权不易要当心
开发商最常见的营销方式是,借助并不确定的地铁、高速、名校、商业配套、医院等进行宣传推广。并利用预制格式合同的优势,设定相应免责条款。一方面信誓旦旦地宣传承诺,另一方面又在合同中自我否定承诺效力,说一切以实际发生为准。
购房者属于零散个体,难以形成合力,维权成本较高,时间、精力都耗费不起。多数维权都是以开发商给予小额赔偿了事,使得开发商违法违规成本太低。
业内人士提示,购房者在购买前一定要冷静分析,对于广告内容仔细甄别,不能盲目相信售楼员的口头承诺。针对相关宣传单内容应该仔细询问销售人员。在二手房买卖中,一定要取房管部门查询房屋状态,是否存在抵押、法院查封、产权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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