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重大政策:政府将不再垄断住房供地,宅基地将“三权分置”

播放 157次      发布日期:2018-01-17       来源:未知



  今天国土资源部发表重大土地政策: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今天说,我国将研究制定权属不变、符合规划条件下,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的办法,深化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推动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政府将不再是居住用地唯一提供者。

  解读:就是说以后土地供应不是只是政府,还包括企业依法取得的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政府权力下放了,多渠道提供土地。那些有土地的非地产企业可以提供土地,农村集体用地也可以提供土地。

  第二条重大土地消息,我国宅基地也将“三权分置”!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今天表示,我国将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他强调,这是一项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但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口子不开,严禁下乡利用宅基地建别墅大院、私人会馆。

  解读:首先什么叫三权分置。

  “三权分置”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为农民增收提供了制度保障。那么我们来看看这又一次的重大制度创新。事实上,我国农村土地性质经过了多次历史演变,从建国初期的土改,耕者有其田,到经过合作化运动过渡,建立人民公社,确定了土地集体性质,这是非常明确的。改革开放后,人民公社解体,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际上是分田到户,不过还挂着“双层管理”的牌子,也就保持“集体所有”的名义,而实际上集体所有已经名不副实,这样就形成了所有权与承包权的分离。土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民只有承包权,也就是两权分立。

  现在是将土地分为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

  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就行流转。比如,可以将土地经营权出租给其他个人或单位;或者将土地入股到农村合作社享受分红;或者将土地经营权进行抵押贷款。在具体的操作中,要警惕利用低价租用土地经营权,高价抵押贷款。对土地承包权进行买卖要慎重,比如制定只有村集体中的个人可以买,其他社会资本或企业不能。

  但是城市非农户口是不能买卖宅基地的,严禁自己盖别墅和大院;这项政策对于农业户口的人是重大利好。以前的土地和宅基地流转和融资问题等到了根本性解决。这种演化的最终指向,估计是要通过量变完成质变,改变土地的集体性质而私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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