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未约定违约金延期交房,开发商按租金赔偿损失

播放 136次      发布日期:2018-01-16       来源:未知



  商品房买卖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未明确违约金及损失计算方式,只是注明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一旦发生纠纷双方各持一词。笔者就商品房买卖逾期交房款和延期交房未约定违约金如何处理问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条款与大家分享,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买受人逾期交房款及开发商延期交房,未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是这样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对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1、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2、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上一篇:私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房屋买卖合同更名是否合法
下一篇:妻子代丈夫在卖房合同签的字,法律效力如何认定

站内搜索

播放排行榜

最新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