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卖家,交易中是不是很受伤
播放 103次 发布日期:2018-01-08 来源:未知
二手房买卖,有着太多的特殊情况,特殊条件,以及太多的不确定因素,这种不确定因素,有时候是因为政策,有时候是因为客观条件,有时候是人为的违约,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
主要表现在,沉不住气,后悔,一天一个主意,这类问题占据大多数二手房交易问题,总之汇聚起来就两个词,情绪,利益,意思就是要不情绪泛滥说话不注意,要么就是撕破脸皮,房子涨价了,或者房子降价了,死活不买了,呵呵,好玩吧?
关系到卖家的一些问题,其实很简单,因为从主观上来讲,卖家理论上是占上风的,可是现实中并非如此,往往交易中,交易后,交易后遗症,都是卖家最受伤,为什么呢?
买家可以保全房屋,买家可以请求强制过户,买家可以赖账,等等,这些的问题有太多太多;
可是市面上,骂卖家的最多,就是因为卖家一般都很贪心,特别是2015年到现在,卖家违约率那是相当的高,房价涨了,瞬间不买了,要坐地起价,那一定是很气人的一件事,主要是卖家太气人,没道德,也就是说被推到了道德上面烘烤,实际这是人性使然,换做谁都会后悔;
不废话了,聊点正事,既然是问卖家的注意事项,那就简单说说吧,大概几个方向,仅供参考!
第一:确保怕自己的房子,产权在自己手里的情况下,才可以买卖,否则属于最大的违约,还在还贷过程中,你就出售,这本身就属于违约,还有的卖家收了钱,挪作他用,最后再要增加首付,说句废话,被人家揍一顿,打断腿都活该,但是这属于违法,不多说了,主要是气人!
产权不在自己手里,就别买房,心里有点小九九,也别打买房人的主意,人家买个房,攒了一辈子的钱被你坑了,不和你拼命等什么,这类事别干,卖家要做有道德的卖家,否则不配!
第二:防止违约,要提前问清楚,或者写在合同里,由于是对方的原因导致的交易搁浅,要追究违约责任,包括征信,贷款按揭,首付等等,这类问题,提前了解清楚买家的情况,否则的话别废话,这个房子要卖给能买的人,特别是中介那边,也要签定类似的合约,否则中介责任!
第三:交易程序中,必须走合法程序,资金监管,网签程序,都得一步一步地走,最后走到放款的那一步,结束交易,开始交房,交割房屋,合法交易是保护双方的,切记这一点!
第四:要耐心的等待,过户的时间会比较长,特别是审批贷款以后,要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要请自去确认贷款审批的结果,包括过户后放款的时间,之后还要约定,过户后,放宽不成功,属于无效交易,也就是说,要在法律上,去法院之前,有足够的协定,保护自己;
靳双权律师点评:
一是卖家不能中途返回,不能因为涨价等问题返回,否则受伤的一定是自己,卖家可以保全房屋,只要条件合理,可以请求法院强制过户,即使不能强制过户也要承担违约责任;
二是绝不可以全权委托中介交易,很多中介根本就衬托不起一套房子,出现猫腻,维权难!
更不能与中介签订不平等条件,签订什么独家协议,意义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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