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以女之名购房 啃老族为钱转手卖房
播放 100次 发布日期:2018-01-05 来源:未知
“我怎么有这么个不孝顺的闺女!”靳双权律师的办公室里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大爷恨铁不成钢地一掌拍在了沙发的扶手上,随后是一声无可奈何的沉重的叹息。
靳律师双手交叉撑着下巴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坐在沙发上的老大爷和老太太都已经是花甲之年,本应是乐享天伦的年纪,可谁知道,他们唯一的女儿不但三十多了还没有成家,一个人单着,连个男朋友都没有,最近居然还把老两口辛苦攒了大半辈子钱才买的房子给偷偷地转卖给了第三人!最后才知道这个消息的两位老人,又怒又心寒!而他们那女儿,即便是东窗事发,仍然挺着腰板,梗着脖子说她有权处理这套房子,谁让这套房子在她的名下。
“老头子,你可别气坏了身子,媛媛不懂事又不是一天两天了,咱们就认命吧。”老太太也无力地叹了口气,有时候说出认命两个字,比做到认命还要难。
老大爷听到老伴这句话便怒不可遏地提高了音量:“要不是你从小就惯着她,她也不至于做出这么多混事来!30多岁连个婆家都没有,末了还把咱俩好不容易才买的这一套房子给卖了,这是要逼死我们啊!”
“行了行了,你有高血压别这么激动!都是我的错,都是我的错。”老太太很是担心地安抚着老伴的胸口,想要让他冷静下来。自然,对于她自己的教育方式此刻也觉得很是失败。
老大爷没有再说话,鼻子重重呼了几下粗气,负气地不去看老太太。
“靳律师让您见笑了。”老太太抱歉地对靳律师说道,毕竟自家老头子当着别人的面埋汰自己也是颇有些尴尬的。
靳律师不在乎地勾了勾嘴角,笑着说道:“哪里,家人之间难免都会有些磕磕碰碰。”这话说完苏豪自己都觉得有些心虚,同样的话可以用来安慰别人,却说服不了自己。
“老大爷您也别气了,您刚才只说了您女儿把您和大妈的房子给偷偷卖了,还没告诉我是怎么卖的,房子的产权又为什么在您女儿的名下,这说着说着您哪就发火了,可事已至此您再生气也毫无用处,还不如咱快点找找有什么解决的方法。”很罕见的,靳律师居然抚慰起当事人的情绪了,这要是让张朝军听到一定惊掉下巴。
老太太一听,连忙附和道:“对啊,人家律师说的对,咱现在得赶紧找办法解决问题,咱得相信人家律师。”
老大爷则是稍稍舒展了那倔强的眉毛,顺着靳律师给他的台阶,有些别扭地点了点头——这让靳律师不禁想到“老小孩”这个称呼。
“因为如果用我女儿的名义,买房子的时候按揭贷款期限更长,所以4年前我和我老伴就借用我女儿的名义买了我们现在住的这套房子。虽然名义上这个房子是我女儿的,但是实际付首付,包括后来的按揭还贷款,都是用的我们半辈子的积蓄,还有一部分是和家里亲戚借的钱,至于我那个不懂事的女儿,一分钱都没有出过。上半年,我和我老伴商量了一下,把家里之前的旧房子卖了,用这卖旧房子的钱,总算是把剩下的贷款也都还清了。贷款还完了我就打算着把房子的名字再过户到我名下,我那个女儿不靠谱,我也不放心,就怕出什么幺蛾子。结果呢,我去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人家告诉我,我们的房子早就被我女儿过户给别人了,我当时听了差点没晕那里,我这混蛋女儿,让她办正事什么的是一点都不行,整天就给我捅娄子,这回把房子都给我折腾没了!咳咳……”
老大爷说到激动之处,干咳了好几声,旁边的老伴赶忙端起杯子递给他,又用手在后背捋着顺气,一连串的动作熟稔和顺畅,一看就知道这样做不是一次两次了。等老大爷顺过气来后,清了清嗓子又接着说道:“律师,你知道吗?我那女儿,在拿到房产证的第二天就转手把房子给卖了,人家都说坑爹坑爹的,这才真正是个坑爹的!她怕我们老两口骂她,连着好几天都没有回家了,打电话也不接,要不是她朋友打电话告诉我们她住在别人家里,我老伴估计都要以为女儿失踪,只不定得去报警了都!唉……我上辈子这是做了什么孽啊,生了这么个坑爹的女儿……”
靳律师眯着眼睛,虽然表面上不露声色,实际上对老两口女儿的做法也引以为耻,且不说她啃老,也不说父母对孩子成年以后还有没有义务给予经济援助这个颇为争议的话题,就单单说悄无声息地卖掉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更是卖掉自己父母赖以生存的住所,这种做法和盗贼又有何异?
“大爷,您女儿之所以敢把房子给卖了,是因为她觉得房子在她的名下,所以她有权卖掉是吗?”
“对啊!她就是这么说的!可她一分钱都没有出光挂了个名啊!买房子那会儿,她那点工资连日常生活都困难,后来即使工资涨了,也是吃家里的住家里的,还月月光,整天就知道买衣服买包,买这买那的!”提起那不懂事的女儿,老大爷是深深地叹息,又有些着急。
靳律师听完微微一笑,算是安抚一下老大爷的情绪,然后才不慌不忙地说道:“大爷,关于您女儿卖房这事,现在有两个问题,一个是房子在您女儿的名下,是不是她就有权利把房子卖掉,也就是说,您女儿盛小姐是否为这个房产的权利人。另一个问题就是,买这个房子的人是不是善意取得。我先给您解释一下第一个问题。”
老夫妇二人虽然没有听懂第二个问题里的“善意取得”是什么意思,但还是决定先听一下靳律师的第一个解释。
“您这个房子通过公示方式显现出的所有权人原为盛小姐,但房屋的取得是以支付一定对价的形式实现的,简单点说就是需要支付一定的金钱。您刚才说在4年前买房时,盛小姐刚刚参加工作不久,虽有收入,但其收入不能满足其日常开支。在此情况下,可以证明她没有能力支付数额如此巨大的购房款。她在购买这个房屋时没有做出任何的贡献,所有的出资都是由您两位进行的,所以盛小姐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房屋权利人。即使事后,她反口提出自己有付款,那也没有相应的证据可以证明她的说法。所以,您两位才是真正的房屋权利人。”
两位老人一听算是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但转而一想第二个问题,老大爷又抢着问道:“那……你刚不是说还有第二个问题吗?那问题是什么,我刚才也没听懂……”
靳律师挑了挑眉,浅笑道:“大爷您别急啊,我这不正准备给您解释吗?我说的第二个问题,是指对方也就是买房人,是不是善意取得。善意取得的意思就是,对方在购买这套房子的时候是不是善意的。这里就要看对方了不了解你们家的实际情况,知不知道这个房子是全由您两位出资,您女儿实际是没有处置权的。”
“哦,是这个意思啊。”老太太恍然大悟地点了点头,“那律师,我们怎么知道她知不知道我们家的情况啊?”
“买这个房子的人有没有去过你家,看房子的设施和格局?”靳律师问。
“没有啊,我俩每天都在家,没见到有什么人来看房子啊。”老太太回忆说。
“那如果不去看房子的格局就直接过户的话,除非是对方和您女儿很是熟悉。如果很是熟悉的话,那对这个房子的事情按推论来说应该是很了解的,既然这样她就不算是善意取得。”靳律师推理道:“既然您女儿既没有房屋使用权,而对方又不是善意取得,那么这个房子你们就可以要回来了。”
“哼,我就知道这天底下不能没有王法了。”老大爷正气凛然地对女儿的做法嗤之以鼻。
老太太没有说话,却是松了口气,一直紧张的眼神,也放松下来。靳律师没有点破,虽然老太太一直哄着老大爷,但其实她一直都默默地把女儿变成这样归咎成自己的责任。想到此,靳律师不由在心里叹了口气,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靳律师提醒:房屋作为不动产,其通常通过公示的方式显示其所有权归属。但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也可对此提出异议。也就是说,公示只是房屋所有权取得的要件之一,并不是不可逆的。当有法定事由出现时,应依法维护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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