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父母买房,婚后儿子遭不幸,儿媳有权继承吗

播放 198次      发布日期:2017-12-26       来源:未知



  现今社会,房价日益增长,能够购买一套房屋成了许多家庭的负担,不少父母拿出辛劳一辈子的存款为子女购买房屋。小编近日接受了一个咨询,婚前父母为儿子买的房子,婚后儿子却突遭不幸,对于儿子的房子,儿媳与公婆就该房子的继承权产生纠纷。今天,小编就跟大家分享一下,不同的情况下,该房屋不同的继承方式。

  1.儿子生前是否留有遗嘱,若留有遗嘱,则按照遗嘱办理,不发生法定继承的效力。

  2.房屋虽为婚前父母购买,但不同的购买方式及不同的登记方式将产生不同的结果。

  (1)父母全资购买,登记名字为父母,由儿子儿媳居住。该种情况房屋产权人为父母,不发生继承效力,仍为父母所有。

  (2)父母支付首付,登记名字为父母,由儿子儿媳还贷。房屋产权为父母,不发生继承效力,但儿子儿媳偿还的贷款部分,可要求父母返还归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为儿子的遗产,发生继承效力,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按人数继承。

  (3)父母全资购买,产权登记为儿子。此种情形房屋为儿子个人财产,发生继承效力,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按人数继承。

  (4)父母支付首付,产权登记为儿子,儿子儿媳自行还贷。婚后还贷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归儿子,婚前部分为儿子个人财产,两部分共同构成儿子的遗产,发生继承效力,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按人数继承。

  3.若儿子生前有其他债务,则其遗产应先行用于偿还债务,各遗产继承人以继承比例对债务进行继承。








上一篇:借名买房,房屋产权该归谁所有
下一篇:花巨资买房没过户就被查封怎么办

站内搜索

播放排行榜

最新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