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未过户未网签遭遇限购,是否能得到房子
播放 198次 发布日期:2017-12-26 来源:未知
限购令出台前已支付购房款 ,业主要求开发商办理过户。北京法院:支持!买房未过户也未网签遭遇限购,是否肯定不能得到房子?
2015年12月8日冯某与开发商签订了《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购买位于北京市通州区xx号院xx号楼xx层xx单元xx号房产。冯某在2016年4月13日付清了支付了绝大部分房款。开发商也将商住房交付冯某一家人使用,冯某多次要求开发商过户。
2016年5月5日北京市通州区开始实施对商住房的限购政策,限购政策出台后,冯某再次找开发商要求过户时,开发商回复因限购政策无法办理网签及过户手续。冯某将开发商起诉至法院。
北京通州区法院认为:原被告签订的《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签订于限购政策实施之前,且绝大部分房款亦于限购政策出台前支付完毕,现冯某实际使用涉案房屋,故主张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并不违反相关限购政策,开发商应按合同约定为其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限购资格一般以网签为准,想突破限购资格,从实践来看有三点很重要:
1、买卖合同在限购前已签署。
2、限购前已支付全部或绝大部分房款。
3、限购前已交付并实际使用。
有足够证据证明以上三点,证明不是串通规避限购资格,还是有可能通过法院来突破限购资格的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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