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查封的房屋签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播放 162次      发布日期:2017-12-20       来源:未知



  近段时间,临沂市民李先生因购房问题头疼不已。10月份,李先生从张先生手中购买了一套房子。据了解,张先生因与他人做生意亏了本,债权人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偿还借款,张先生用于抵押贷款的房屋,被法院查封。因案件审理过程很长,张先生急于筹钱,便将房屋被查封的情况隐瞒,与李先生签订了买卖合同。李先生付清房款办理过户手续时,才发现房屋已被查封。李先生来电咨询,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律师观点

  靳双权律师: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被执行人就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所作的移转、设定权利负担或者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不得对抗申请执行人。人民法院的查封、扣押、冻结没有公示的,其效力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案中,买卖已查封的房屋合同是否有效,应结合以下几方面情况综合认定:1、房屋所有人是否故意隐瞒房屋已被法院查封的事实;2、买卖房屋过程中,一方付款是否能抵消法院查封所要求的价值;3、法院的查封、扣押、冻结是否有公示;4、买方是否知道房屋被查封的事实。结合具体的情形,若买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已查封的房屋,并且已付款,且符合法院查封所需价值的,则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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