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纠纷买方装修完房屋后卖方违约的该怎么办
播放 154次 发布日期:2017-10-18 来源:未知
今年2月底,张某(边女士之子)就其与李某二手房纠纷一案向津南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解除双方签订的《天津市商品房预定协议》,并判令李某返还定金,赔偿中介费、装修费、房屋增值差额等共计50万元,边女士作为其子的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
庭审过程中,原告代理人边女士陈述,购买诉争房屋是为了用作婚房,已委托装饰公司对诉争房屋进行装修,并于当日交纳了六万元装修预付款,装修所需建材已经运至诉争房屋,但由于被告违约,诉争房屋装修无法继续进行,且诉争房屋所在小区房价大幅上涨,原告已丧失买房的最佳时机,婚事因此受到严重影响。第一次庭审,由于当事人双方对房屋增值部分无法达成共识,原告方申请鉴定,庭审程序中止。
考虑到原、被告的情况及房价不停上涨的现实,法官迅速制订调解方案。一方面,她告知被告其无法定理由解除合同的行为确属违约,明确其应向原告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中介费和房屋增值差额的法律后果,若等待司法评估结果,诉讼成本将大幅提高;另一方面,她告知原告等待司法评估时间较长,且需预交高额评估费用,较长的诉讼程序会耽误婚期。历经数轮调解,原、被告双方终于对协议的解除及赔偿款数额达成共识,王丽清法官督促被告将赔偿款20万元打入法院账户,并限令原告十日内将存放于诉争房屋内的沙子、水泥等物品清空,退还房卡、门卡及钥匙。
上一篇:二手房卖买合同夫妻一方没有签字算吗
下一篇:二手房过户后发现质量问题的该如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