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只有这样做才没有风险
播放 141次 发布日期:2017-09-20 来源:未知
房屋买卖是一个多角色协商、沟通的过程,购房人如果缺乏经验或者疏忽大意,难免会被无良中介和业主坑上一把。那么怎么样才能避免买卖中的风险呢?说房网律师慢慢来讲。
一、中介公司
这个阶段购房人开始寻找符合自己预期的房屋,途径也比较简单,无非是网络、客户端等等,这时候难免需要中介公司的帮助。
①吃差价。中介公司手上掌握了房屋的具体情况,而购房人掌握的信息是不对等的,这就需要购房人小心了。除去选择一个正规的中介公司外,购房人还能做到:(1)签订合同前,不要轻易与中介公司签订关于房屋价格的合同、协议、确认单;(2)签订合同时,房主必须到场,预之确认房价;(3)尽量减少由房屋中介传话的情况,直接在中介处与房主沟通。
②假独家代理。不少中介公司称自己是独家授权的,要求购房人签订一些协议才可以看房,但实际是没有相关授权,购房人发现后则往往无法固定中介公司欺诈行为,而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购房人应当做到(1)查验独家代理协议,要求中介联络卖家进行确认;(2)拍摄相关授权或对中介告知事宜进行录音、录像。
③假全权委托。也许上述造成的损失时有限的,但这个往往会导致购房人血本无归。很少会有卖家愿意签订全权委托,对于房产的办理这类手续是需要公证的,有些无良中介公司,为了促成交易,制作虚假全权委托,甚至伪造公证书,收取定金、房款后,最终无法交付房屋。2017年8月14日,国家司法部对“全权委托公证”下了封禁令,今后房屋交易不再适用全权委托方式,购房人一定要多加小心。
二、看房阶段
警惕中介公司的要求签订的各种确认单。有些中介只将这些单据作为员工考核工作量的标准,但有些中介则会在确认单中载明购房人的违约责任,这就很麻烦了。常见的约定为:(1)购房人看房后,如果通过其他中介或者跳单购买房屋的,需要承担相应中介费;(2)购房人看房后,一定时间内只能在本中介购买该房屋,不得通过其他方式购买,否则支付违约金。
从相关判例上看,第一钟约定往往只是部分有效,购房人需要支付中介公司的一定成本,金额在2000-5000不等;第二种购房人确有可能承担违约责任。因此购房人需要小心。
三、合同签订阶段
①房主身份。应当要求留存卖家身份证复印件,核实房主与房屋产权证上信息是否一致;核实房产证真假,不要急着先签合同,假房产证给予购房人造成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
②询问共有人意思。很多房产都是夫妻、家庭的共同财产,购房人需要询问卖方意思,并进行录音、录像或签字,避免因房价变动造成的共有人主张合同无效的风险。
③合同签订。一般来讲,多数都是中介提供的格式合同。但建议购房人有能力还是予以修改,主要原因在于,中介提供的合同违约责任部分约定着重保护中介方自己的利益,对于买卖双方之间的违约责任约定模糊,违约成本较小。对于决心购买房屋的购房人,应当对于购房合同进行修改,加重相应责任,违约金可以约定在30%以内,同时应当约定对于律师费、差旅费、房屋上涨差价赔偿等等情形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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