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以子女名义买房,离婚时房子归谁

播放 182次      发布日期:2017-09-05       来源:未知



  离婚时最复杂的莫过于房产的分割,其中涉及到婚前买房、婚后买房,全款还是首付,何时获得产权,写的谁的名字,不同情况下产权归属差别非常大,这也就衍生了很多问题,比如说:

  “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就是子女的个人财产吗?”

  “万一出现意外,这些钱能不能要回来?”

  “怎么操作,才能保障出资父母的合法权益?”

  今天说房网靳双权律师就来和大家说说:婚后一方父母以子女名字买房,离婚时房产的归属问题!

  一、一般情况

  如果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子或女的配偶没有出钱,房屋产权登记在子或女的一人名下的情况,该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在子或女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二、司法实践

  在司法实践中,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第十二条的规定中,对父母的“明确表示赠与”,须在子女购房前办理或办理产权证书之前做出,并且应有证据证明。

  如果是父母在办理产证证之后或者在子女准备离婚时才签订对子女一人的赠与合同或者借款合同,这种做法实际上已经侵害了子女配偶一方的合法权益,这样事后的做出的赠与合同可能也不会得到法院的采信。

  三、最高院倾向性意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对婚姻类案件的部分倾向性意见:

  夫妻一方父母以子女名义购置房屋,应认定赠与的是房屋还是购房款

  父母出全资以其已婚子女的名义购买并已向子女作出赠与之意思表示的房屋,应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

  在房屋未交付使用且产权登记尚未完成前,作为赠与人的父母有权撤销该项赠与。

  在尚未付清该房屋的全部款项、房屋产权登记尚未完成,父母即表示撤销赠与的情况下,子女因离婚或离婚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问题进行的诉讼中,不宜认定父母赠与的只是已经实际支付的购房款,进而将上述购房款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上一篇:父母赠送的房子离婚后 以孩子名义买房 离婚后房子归孩子
下一篇:父母以儿子名义买房,儿子是否有权处分

站内搜索

播放排行榜

最新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