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赖账,放弃遗产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播放 135次      发布日期:2017-08-08       来源:未知



  法院判决A向B偿还借款15万元,但A无财产,所以没法还。

  同年,A的父亲在未立遗嘱的情况下去世,其名下有一套房产,该房屋正在参与拆迁。A有3兄妹均在世,依法A也享有继承权。

  B要求执行A继承的该房屋拆迁补偿款部分,但A表示其放弃继承。

  问题来了,A放弃遗产继承权行为是否有效?法院能否强制执行A应该继承的财产?

  行为无效,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李某法定继承遗产部分。依据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6条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使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A放弃继承的行为导致其不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所以其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2) 《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A无偿转让自己既得财产的行为,属于恶意规避债务,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使得B的债权难以实现,B可以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A放弃继承的行为。因此,法院可以对A法定继承遗产部分进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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