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是否可以继承去世男友财产

播放 64次      发布日期:2017-08-07       来源:未知



  赵某与前妻离婚,两子女由前妻抚养。赵某后与王某以夫妻名义同居,两人共同生活期间,赵某在自家宅基地上修建了新房、购买了一系列生产生活工具。去年年底,赵某去世,其子女与王某因遗产分配问题发生了纠纷。请问,王某是否可继承遗产?对共同修建和购买的物品是否有所有权?

  律师解答: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五条的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可见,王某并没有在法定继承的范围内,如赵某生前没有订立遗嘱的,则王某对其遗产不享有继承权。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如属于同居期间共同购置和取得的财产,属于双方共同共有,王某对该部分财产享有部分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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