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起纠纷怎么办
播放 170次 发布日期:2017-08-05 来源:未知
钟某与李某系夫妻,共有子女五人,两人去世后留有房屋一套。继承开始后,被告钟某一、钟某二、钟某三、钟某四自愿放弃继承权,同意由原告钟某某继承钟某与李某的房屋,但双方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发生争议,部分继承人不同意之前的意见,致原告无法办理房屋手续。于是原告诉讼至本院,要求确认钟某与李某的房屋由其继承。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查阅卷宗,了解到继承开始时,原、被告双方签订了协议,四被告同意由原告继承涉案房屋,但未办理公证,且四被告的居住地离涉案房屋所在地较远,不便配合原告办理房屋相关手续。了解案情后,为了能及时高效地解决纠纷,承办法官通过电话与四被告进行沟通,让四被告到法院与原告进行协商并配合原告办理房屋手续,四被告表示同意配合。
8月4日上午,原告与四被告依约到法院,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确定涉案房屋由原告继承,四被告立即协助原告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屋手续。至此,一起因房屋继承引发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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