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中介费能退吗
播放 145次 发布日期:2017-07-17 来源:未知
王先生问,他通过中介与某房东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现房东提出解除合同,问中介费能否退还?
律师研究答复,中介费属于居间报酬,合同成立就应该支付居间报酬,但有下列情形,中介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一、损害赔偿责任。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查封的房产是否还能达成交易。
二、适当酌减居间费。对因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变化引发的居间报酬纠纷应加以重视。房屋买卖双方确因中介机构的居间行为订立合同的,房地产律师靳双权解答二手房买卖违约行为有哪些?,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一方当事人以宏观调控政策调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为由,请求解除居间合同并要求返还已支付的居间报酬的,原则上不予支持。但约定的居间报酬确实过高,当事人请求适当酌减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处理。
三、不支付中介费或赔偿损失。对于中介机构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违规操作,恶意促成买卖双方交易,城市私房买卖的价格怎么确定,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履行,严重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中介机构请求委托人支付居间报酬的,不予支持;委托人请求中介机构赔偿损失的,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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