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 要求过户却遭遇“被赠送”

播放 120次      发布日期:2017-06-30       来源:未知



  楼市的限购,使得人们失去了购买房子的资格。为了能买到房,人们冒着风险借名买房。靳律师说,生活中因借名买房而引发的纠纷有不少,所以大家切记借名买房。下面请大家看一则案例,便知借名买房风险的大小。

  今年3月,吴先生将外甥告上了法庭,近日法庭宣判,房屋归吴先生所有。并提醒市民,借名买房的法律风险非常高,往往导致“房钱两失。”

  委托外甥买房

  外甥“耍赖”不还了

  由于自己被限贷,为了买这第3套房,吴先生找到在自己公司上班的外甥罗先生帮忙。2008年当年,吴先生以外甥的名义购买了位于西航港的一套房屋,所有的购房费用按揭款均由自己支付。

  2011年8月,办好的房屋产权证的所有权人为罗先生。同年,两人签订了一份《委托协议》,对委托购房的行为,以及房屋实际出资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确认。

  2013年,当吴先生提出让外甥将产权正式变更至自己名下时,外甥声称房屋系吴先生赠予他的。终,吴先生一纸诉状将外甥告上了法庭。

  庭上,罗先生辩称,购房首付款和按揭款虽然由舅舅支付,但系抵偿欠自己的工资;而且吴先生声称所买房屋会赠送给自己;另一方面,双方签订委托协议是因吴先生当时缺乏资金,要卖房套现,承诺卖房以后给自己20万元,所以才同意签字。

  法庭审理后认为,吴先生提供的证据能够表明他系房屋的实际出资购买人,终法庭认定双方签订的委托协议有效,判决涉案房屋归吴先生所有。

  律师告诫:借名买房风险大

  说房网靳双权律师介绍,目前存在的这些借名买房行为中有很大一部分是为了规避政策和法规,达到低价或者超额买房的目的,这一行为本身就涉嫌违法,而且风险很大,“常见的就是你借名的这个人后不把房子转到你名下。”靳律师说,根据规定,产权证上登记的名字就被认定为房屋的合法拥有者,如果被借名的人拒绝转让产权或者将房屋直接变卖,借名买房的实际买房人很难维权。

  “就算双方签订了所谓的委托协议或者馈赠协议,明确被借名人要将房产转让或馈赠给借名人,如果法院认定借名人属于恶意逃避法律法规,那这个协议也无效。“靳律师说。

  温馨提示:借名买房风险巨大,所以大家应尽量避免借名买房,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如有房产方面的纠纷请咨询我们的房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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