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上房屋纠纷问题,我该怎么办

播放 84次      发布日期:2017-05-10       来源:未知



  在2016年9月份,我哥出售房屋引起合同纠纷,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他在2016年4月份,在赶集网发布房屋出售信息,直到9月份,在某中介忽悠下与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等他回家后,在网上搜索发现该小区房价已经达到1.2万到1.3万,而他出售房价是0.96万,在第二天早上,他通知买家和中介表示不再出售此房,买家坚持要履行合同,随后又提出较大数额赔偿要求。另外,我哥长期外地工作,不了解本地房价情况。

  其中有一个重要情节,买家和中介某员工是过去的同事,是好朋友关系,买家曾经在房产中介工作过,签订协议当天,两万元定金和一万元中介费是中介人员垫付的,通过支付宝转账给我哥的两万元。买家没有带钱,是否可以提出他与中介勾结欺骗的主张?中介属于居间方,他最应该熟知当时的房价,但没有尽到善意提醒义务,是否有责任?目前,我找不到他与中介勾结的证据!但是买房子不带钱似乎也不符合常理。

  现在买家向仲裁委提出仲裁,请求按照房屋价款的10%支付违约责任金,赔偿1万元中介费,评估费4000多元。我的观点是合同签订除了双方真实意愿表示外,还应当遵守公平原则,显然买家利用他个人行业优势欺骗了我哥,想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我哥房屋,合同应当无效,我哥第二天提出不卖房,没有造成买家其他的任何损失,买卖没有成功,中介公司不应该全额收取中介费应该减半收取。评估没有进行,所以不赔付评估费。在主合同因不公平理应解除的情况下,应该适用担保法的定金罚则,主张我哥赔偿买家双倍定金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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