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想为已婚儿子买房,又担心儿子离婚被分走一半!怎么办?

播放 88次      发布日期:2017-05-04       来源:未知



  达康君是我的朋友,最近遇到一件幸福的烦恼:

  达康君的父母,一生勤俭持家,经营有道,理财有方,名下已有3处房子。最近,两位老人家又看中了一套房子,而且通过熟人介绍,优惠力度较大,想一次性付款买了。

  但是,二老的名下已有3套房子,根据政策,不能再购买房子。另外,考虑到毕竟老人们年事已高,前人栽树,后人乘凉,也是要将房子留给达康君这个独生子的。但是,如果等他们去世后过户,可能会有房产税,和一笔不小费用。因此,二位老人想直接写将房子写在达康君的名下。

  可是,问题又来了,老两口对现在社会婚姻的稳定性简直没有信心,尽管达康君和老婆感情好,结婚近十年了,有小女一个,且小夫妻都是本分老实之人。老人还有担心,怕万一有个差池,达康君和妻子过不到头,房子就要被妻子平白无故的分走一半?

  二位老人和达康君就谈过两三次了,表达了这一层的担忧,达康君感觉老人担忧不是多余的,应该想出一个让二老放心的方案。

  达康君想出三种方案:

  方案一:只写达康君的名字,以后属于婚后财产,尽管是自己父母出钱买,到时候还是属于夫妻共有。(这个方案不是优选!因为,如果离婚分割,女方必定会得到一半)

  方案二:独立产权,只写达康君一个人全资买房,但是达康君的妻子必须签字,势必大大影响家庭感情。(有人说,结婚十年了,还有女儿了。还这样子防备着老婆,看来没什么感情的。其实,也不能这样说,这毕竟是老人的钱,老人有担忧也是情有可愿的。这一个也不是优选)

  方案三:达康君和老婆借达康君父母钱,写达康君夫妻二人名字(尽管不需要还),但是好处是如果离婚,比如房子100万的钱是借的,那么老婆还得还达康君家的钱。(此方案虽说比较妥当,但还是让人感觉想买房就光明正大的买,如此防着妻子,也是不合适的)

  没钱买房让人忧虑,有钱买房也让人纠结。

  有朋友分析:老俩口如果不想买房,这钱自己花也就花掉了,媳妇一点好处都占不到。现在老俩口要买房,以后产生的收益可以大大地改善家庭经济状况,媳妇可以从中受益。如果名字写老俩口的,以后房产税高,就变相地消减了收益。

  所以,事情都有特殊性,作为精明的儿媳妇,一定要主动提出公证,写明自己并不具有该处房产的份额权。因为,购买这套房产的钱,按理说,本来就不属于媳妇。最后,男人净身出户不可怕,可怕的是,这钱是老人的,老人也净身出户,谁来负责?

  其实,我们仔细研读一下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第七条,就可以发现,这真的不是事: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第七条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上一篇:符合这6个条件的房子很抗跌 想贬值都难
下一篇:刚需购房者买房不会降低生活品质

站内搜索

播放排行榜

最新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