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涨价卖家毁约,作为买家该怎么办
播放 197次 发布日期:2017-06-21 来源:未知
如今的房价一天一个样,这导致很多卖家出现违约的情况。那么卖家违约后怎么办,作为买家该怎么办?下面请说房网靳双权律师给大家介绍下,希望靳律师的介绍能帮助到大家。
因房价上涨,卖方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是违约行为。律师表示,房屋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交易最终不能正常进行的原因在于卖方,故卖方的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律师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出卖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买受人可要求出卖人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必然涉及承担其他违约责任承担的问题。二手房出卖人和买受人如在合同中约定了定金条款,或者另外订立了定金合同,则可以适用定金罚则。以定金方式确定违约责任的做法是:支付定金一方违约时,不得要求对方退回定金;收受定金一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
律师介绍,如果二手房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并且约定不违法,也无明显不合理的,则适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此外,买卖合同虽约定违约金,但违约一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对于不足部分仍应赔偿损失。刘勇表示,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其中房屋涨跌损失的确定,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原则上可比照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房屋涨跌损失,无类似房屋比照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涨跌损失。
面对卖房者违约,买房者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靳律师认为,一旦出卖人违约,拒不办理过户,买受人应尽量通过与出卖人协商解决减少损失。协商不成的,应及时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涉案房产,同时提起诉讼,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如无法诉前保全,则应申请诉讼保全,以防止出卖人将涉案房产“一物二卖”,提前将所有权转登记在善意第三方名下。买受人也可选择要求出卖人双倍返还定金或者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其中赔偿损失,包括“房屋上涨的损失”。房屋上涨的损失,一般可参照同地段同类房屋市场成交价。
卖家违约后怎么办,买家怎么办?看完上文的介绍后,大家都清楚了吗?如果您对上面文章的介绍还有疑问,请咨询我们的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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