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如何分配

播放 61次      发布日期:2017-06-14       来源:未知



  离婚时,双方最大的焦点在于房产分割,夫妻达不成分割协议,往往会交由法院判决,那么法院如何处理离婚房屋,在离婚诉讼中房屋分割法院如何判就成了很多当事人关心的问题。

  房屋在夫妻共同财产中往往是价值较大且事关民生的重要财产,离婚时,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进行分割,法院处理离婚房屋分割问题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到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做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格进行分割。

  二、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头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部分,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三、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四、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五、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是法院如何处理离婚房屋,离婚房屋分割法院如何判的内容,如果您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可以作为参考,需要注意的是,房产的分割需要向法院提供证据,也要注意对方以各种方式将房产转移、隐匿,因此你可以先向专业律师咨询,把自己的情况说清楚,由律师为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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