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遗嘱纠纷的因素有哪些
播放 76次 发布日期:2017-06-14 来源:未知
影响遗嘱继承的纠纷有哪些?对绝大多数人而言,死去并非“一死万事休”,还会牵涉到财产的分配。我国1985年出台《继承法》至今已有30年。在现实生活中,佛山为争夺遗产而家人反目的事情并不少见,但佛山人对于用遗书交代身后事还不太“感冒”。
在佛山唯一的一家市直公证处,去年的遗嘱公证办理数量仅有116件,占该公证处总业务量不到3%。与其他城市出现遗嘱公证年轻化的趋势相比,佛山市民仍觉得太早立遗嘱“晦气”,传统观念一时难以改变。不过记者发起的微调查显示,超七成受访市民表示今后会立遗嘱,30岁以下的年龄段意向超过75%。这从某种程度上,也折射出佛山年轻群体财产意识增强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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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个年龄段会立遗嘱?60岁以上超九成
去年11月,本报报道的九旬老人离世、居委会与养女争遗产的故事一度引发关注。记者梳理发现,因为遗产纠纷而对簿公堂的案件不在少数。去年10月,有老人去世前13天瞒着儿子与女子“闪婚”,结果引发妻儿之间的争产风波。此前,高明有人因为父亲遗产处理问题与母亲打过多场官司。2010年,也出现过同母异父兄弟因房屋拆迁引发遗产纠纷而争持不下。
现实生活中,这些为争遗产而亲人反目的事情并不少见,立下遗嘱或可大大减少这种风险。记者了解到,遗嘱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五大类,其中公证遗嘱效力优先于其他形式的遗嘱,即交代自己“身后事”,以公证遗嘱的方式最为保险。
目前佛山的遗嘱公证情况如何?笔者昨日从佛山唯一一家市直公证处—佛山市珠江公证处了解到,佛山人对遗嘱公证并不“感冒”,以年龄段来说,60岁以上的超过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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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做遗嘱公证?三类人最多没有土豪
提到立遗嘱,不少人以为都是腰缠万贯的有钱人。现实并非如此。佛山市珠江公证处主任何超明表示,来公证都是普通市民。“来遗嘱公证的没有大富之家,公证的房产也罕见有别墅,一般都是普通的商品房。”何超明说。
根据往年经验,何超明把遗嘱公证的人群分成三大类。第一类人群是子女的婚姻关系极不稳定的。“如果没有立下遗嘱,父母留下的遗产根据法律规定都会成为继承人的夫妻共同财产,而遗嘱则可以作‘指定继承’,指定自己死后的财产归儿子或者女儿个人所有,其儿女的配偶不享有这些遗产。”何超明解释道。
第二类人群是担心自己死后因财产分割而导致儿女反目的。何超明说:“这类人一般都是儿女比较多,同时财产也较为分散,因此需要提早分配好自己的财产。”
第三类人群是其中一个法定继承人有不良嗜好。何超明举例说,前两年,禅城有一名已经70岁高龄的老婆婆来做遗嘱公证,她表示自己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听话孝顺,但小儿子沾染了不良嗜好,甚至有毒瘾。她决定做一个公正,将自己的房产留给大儿子。
遗嘱都得公证?
也不一定
现实生活中,为争遗产而家人反目的事情并不少见,其中的原因之一就是很多人虽然留有遗嘱,但因怕麻烦或其他原因未申办遗嘱公证。
公证遗嘱是《继承法》规定的五种遗嘱形式之一,且效力优先于其他形式的遗嘱。若当事人采取非公证形式订立遗嘱,很容易因为程序和细节上的瑕疵导致无效,最终引发纠纷。
据介绍,市珠江公证处去年的遗嘱公证办理数量仅有116件,占该公证处总业务量不到3%。何超明表示,佛山的遗嘱公证业务量不大,一是因为佛山城市规模比不上北上广,二是因为市民的传统观念难以改变,觉得太早立遗嘱“晦气”。
不过,何超明说,是否做遗嘱公证,还是要根据市民的实际需要。
除了此前他归纳的三类人群情况外,一些立遗嘱人也将受益人对自己晚年的照顾作为设立遗嘱的重要目的之一,这种以养老为目的的遗嘱公证,如果当事人觉得有必要,则可以前往公证处进行遗嘱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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