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腾退纠纷如何处理

播放 158次      发布日期:2017-06-14       来源:未知



  对普通市民来说,买房是件大事,由此引发纠纷更令人烦恼。买房、办证、装修、出租、居住,每个环节都有可能出现纠纷。那么,消费者该怎样正确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买了房子,却住不进去 业主上法庭驱赶“老赖”

  去年9月,泉山区的陈霞因自家房屋拆迁,便在韩山村附近购买了另外一套房屋。办理好房屋产权证件后,她却一直无法入住。

  原来,该房屋是黄老太夫妇享受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全部产权房,多年来,儿子一家和两老一起居住在该房内。2004年,儿子去世,儿媳阿敏仍与其住在一起。去年9月,黄老太将房屋卖给了陈霞,可阿敏却拒不搬出该房,导致陈霞无法入住。

  多次协商未果后,陈霞将阿敏告上泉山区法庭,要求阿敏腾退房屋并承担诉讼费。对此,阿敏辨称,她和黄老太是婆媳关系,双方共同住在该房内多年,根据房屋拆迁安置的有关规定,黄老太太在没有安置阿敏时,是无权买卖房屋的。因此,黄老太太和陈霞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从而拒绝搬出该房屋。

  法庭审理查明,阿敏在该房屋居住多年,却没有向黄老太太支付过任何费用。同时,黄老太太为平息纠纷,愿意从售房款中拿出1万元补偿给阿敏,让其另租房屋居住,却遭到阿敏的拒绝。

  法庭经审理认为,陈霞从黄老太处购买了该房,且已取得房屋两证,是该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而阿敏虽然是该房屋原所有人的儿媳,且居住使用该房十多年,但其对该房屋并不享有任何权利。黄老太为平息矛盾,愿意出资给阿敏另租房屋居住,但阿敏仍不同意搬出该房屋,其行为侵犯了陈霞的合法权益。为此,法庭判决阿敏应在规定期限内将房屋腾退给陈霞,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律师点评

  这是一起典型的房屋腾退纠纷。此类纠纷中,被告“赖房”多有着这样那样的客观原因,但案件审理的关键,在于确认诉争房的权属。如果诉争房确实归原告所有,那么被告“赖房”的理由就不能成立。对于当事双方间的其他纠纷,可另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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